2021-01-08 18:(略)
关于米**集体土地征收智能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的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略)委托(略),组织专家对“米**集体土地征收智能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将此事项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代理机构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略):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略)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略)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3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021年1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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