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日华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经花石镇日华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略)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花石镇日华村水(略)(水渠硬化(略))
②、项目地点:(略)
③、项目工程范围:本次项目为日华村坝塘组、太塘组、大兴组水利建设工程、包含水渠硬化、清基整形、山塘硬化、塘堤整形、防渗清基、坡面硬化、护坡、安装底涵洞、挖机清淤等(详见日华村水利建设工程预算书)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略)
2、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略),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甲方的要求及县水利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水利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3、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给予支付(结算时(略),时间为1年)。
4、工期要求:在2021年2月10日前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5、其他事项:(略)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略)午8时至(略)午5时止。报名地点:花石镇农村集体资产**集中交易中心(花石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二楼)。
2、报名条件:凡具备国家颁布的水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水利施工工(略)产许可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本人不能到位的还应(略)
3、中标单(略):标准为工程(略),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
4、招投标时间 :(略)
5、招投标地点:花石镇农村集体资产**集中交易中心(花石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二楼)。
6、本工程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报名联系人:刘凯 电话:(略),项目咨询联系人:胡心兵 电话 :(略)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镇“三资”集中交易中心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区间值由业主单位当场商议决定 (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投标报价,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1)以报价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2)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报价相等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条件的,以抓阄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报价单未签字或者字迹有涂改的。
2、未按招标要求,报价超(略),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合同签订:
1、中标(略),甲、乙双方当场确定施工合同和项目廉洁合同签订时间。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县花石镇农村集体资产**集中交易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