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的(略)(采购项目名称)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二、编 号:
采购代理编号:(略)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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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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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为全面推进**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实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好办事,少跑腿,(略)和(略)**市分公司面向全社会,联合推出“互联网+政务”邮政EMS专递服务。所有在市政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电子政务平台办结的证照、批文等,均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意愿,实施免费寄递。 |
四、拟定(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1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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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略)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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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及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国家机关的公文寄递,属中国邮政专营,(略)**分公司是唯一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适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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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略)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姜建辉 |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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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 |
**建(略)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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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惠雄 |
**市财政局 |
工程师 |
六、(略):自 2021年1月13日至 2021 年1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共计(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监管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