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略),《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发〔(略)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相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利益相关者对征地和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收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市**2020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
2.项目主管部门:(略)
3.征收实施单位:(略)
4.项目拟征收的土地及房屋范围:项目拟征地地块位于**市**莲洲镇光明村(具体地点及(略)),涉及集体土地面积29360.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360.25平方米)。
二、征询意见内容
1.征询公众意见范围:征询拟征收红线范围内以及可能(略)。
2.征询意见的具体形式:公示期内,相关利益者如需咨询相关信息,可与项目征收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拟征收红线范围内以及可能受征拆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项征收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及评估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
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征收实施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电 话:(略)
项目主管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电 话:(略)
评估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邮寄地址:**市**(略)
**市**2020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用地红线图(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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