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医疗卫生提升项目进口产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组织专家论证同意,现将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略)至(略)。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如果认为公示的内容有排斥国内产品的倾向性和歧视性等,请于公示(略)。
意见请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略))。
采购人:(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市航海路与经开第八大街交叉口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2
附件1:(略)
附件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