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拟采购“彩超**”进口设备,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1年01月 14日(略)。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并附带相应技术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并反馈至**市**中医院(地址:**市****路533号,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略)),**嵩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市**干河陈街道长江路与**路交叉口西150米路北,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