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经济开发区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筹备处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略):新凯河大桥50M*6M 户外跨街广告牌一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单位欲收购(略)在新凯河大桥50M*6M户外跨街广告牌一块,因广告牌地跨**、**地区交界,地理位置优越,满足我单位招商引资宣传工作需要,如我单位欲收购此广告牌只能通过此单位进行,因此本项目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略)
名称:(略)
地址:**市头道街明胶岗东南侧小区(天缘综合楼)一层东数第二门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14日 至2021年01月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1、专业人员的姓名、职称和工作单位: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1)肖立新高工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李艳华高会**省公路管理局 (3)李晓东正高**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2、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3、此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媒体为:《**市公共**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经济开发区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筹备处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市**人民大街207号财富大厦1单元403号房
联系电话:(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