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3 16:(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略),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预算:(略)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略)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略)。
附件:**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万亩水 稻绿色高质高效示**创建—杂交水稻种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2021(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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