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议价结果的公示
2021/1/14
各相关单位:
根据(略),对带量采购目录中申报企业为1至2家(含2家的)的,组织专家进行议价,现将议价入围品(略)。
公示期:(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投诉遵循 谁投诉,谁举证 的原则,对未提供举证材料的按无效投诉处理。
申投诉受理地点:**省公共**(略)(**市**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联系电话:(略)
附件:省际联盟药(略)
**省公共**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