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1-01-14 18:(略)
各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略)15〕32号)文件要求,现将“政府购买(略)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求论证结果向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政府购买(略)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略)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略)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略)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至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止((略)21年1月15日-(略)21年1月19日),在公示日期截止时间前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经开(略)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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