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行政(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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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县上莞镇(三石)利群石场有限公司矿山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民房及生产生活设施,与2018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不相符。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即对不具(略),可以(略)。
现经我局研究决定撤销**县上莞镇(三石)利群石场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粤)FM安许证字〔2020〕P(DY)a004III1 ,主要负责人:唐蔚成。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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