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1 月 25 日 时00分。 ”
现变更为:
1.投标(略):“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1月 26日 15 时00分”。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市**局
**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
附件: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