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2021-01-15 14:(略)
(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市历年工程规划核实竣工测量均由(略)承担,且我市历年规划数据均由其自主开发的地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为确保服务一致性、数据安全性及实施便利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法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用商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至(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六、附件
1、采购需求
2、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