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略)
关于选定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示
为做好**县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项目设计编制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略)据各公司报名材料,经委班子会议讨论选定,确定委托**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承担**县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项目设计编制采购代理工作。公示期为5天(即(略),如有质疑(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叶欣,电话:(略)。
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