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略)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2020年《**省政务服务2.0建设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围绕“智能导服、收办分离、线上线下融合”建设目标,对现有政务服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全面推进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改造、全面推动统分运行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建设政务服务2.0,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引领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建设基于数字化转型的市级平台,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新优势。 因此,(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对现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并与省2.0平台完成对接工作。**市现有政务服务平台由(略)(以下简称“国泰新点”)承建,该公司能够充分理解项目需求,并且能够对项目业务流程理解透彻。若由其他公司进行承建,则需重新建设政务服务平台,不利于项目进展,且重复投入,浪费财政资金。如由国泰新点继续承建该项目,不仅可以充分利用现有**、避免重复建设、缩短建设周期、节省建设成本,并有利于今后系统的统一整合,提高本项目的工作效率和延续性。 基于以上原因,申请对(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原系统平台供应商(略)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市北二环路与江帆路交叉口沙洲湖科技创新园内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15日至2021年01月22日
四、(略)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联 系 人:(略)
监管部门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市双**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15单一来源(略).jpg
565.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