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略)
设备名称:(略)
原因阐述:该设备进口品牌质量更好,功能更强大。目前血液透析中心使用该设备的人员技术力量较强,能充分做好该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和管理工作,医学装备科经过调研,情况属实,院器械委员会讨论通过,院领导(略)购置。
专家论证意见:(略)
如有异议,请于(略)公示日为七个工作日)17:00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
公示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