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 **市**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502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公众:
(略)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第三方运营服务 ,参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略)受(略)委托,于2021年1月1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预算金额:(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略)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略)。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及专家论证意见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2021年(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略))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502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二、(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吨水最高限价:(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