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50万吨铝加工及配套铝液生产项目(二期)530kA铝电解槽定容下料装置五次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略)
**县50万吨铝加工及配套铝液生产项目(二期)530kA
铝电解槽定容下料装置五次
澄清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县50万吨铝加工及配套铝液生产项目(二期)530kA铝电解槽定容下料装置五次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第八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略)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现变更为:提供2019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登高(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