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局 **公共**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政管理和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拟对(略)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万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拟将东坑社区国防公园纳入《(略)合同》,由(略)负责该公园的清扫保洁、绿化管养。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及测绘报告,对照《2017年光明新区市政设施管养单价一览表》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国防公园管养费用共22170.55元,实际支付费用按补充协议签订日期据实结算。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我街道城建办(工务中心)东坑社区东发路桥头路段环境提升工程,东坑社区国防公园现已基本完工,为确保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拟对(略)合同进行变更,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变更内容经中标单位同意无异议。 |
征求意见期限:从(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街(略)(市政管理和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地址:**市****街道塘家社区综合执法楼副楼208 联系电话:(略)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市**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联系电话:(略)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略)。 |
**(略)
2021年1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