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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0〕143号(不见面开标) 项目名称:(略) 招 标 人:(略) 代理机构:(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电子版(另附)------(略)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略) 第八章(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建安建工公字〔2020〕143号(不见面开标) (略) (略)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略)不见面开标) 2、项目名称:(略) 3、招标单位:(略) 4、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市**。主要工作内容:该项目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花池工程、亮化工程、游园工程、广场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略)(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该项目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花池工程、亮化工程、游园工程、广场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 二标段:(略) 7、招标控制价:4389126.02元。一标段:(略),二标段:(略)。 8、计划工期:(略) 9、质量要求:(略) 二、(略) 1、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略)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网站((略)gov.cn)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不接受(略)。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略)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略)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略)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转账至支付宝账户(略)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略)(**省·**市)》公共**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市**新元大道**大厦4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进入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略))》和《**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略))》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略),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略)。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略)。 4.(略)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略),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略)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略)绑定,前述系统显示“**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略)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略),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成功绑定(略),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保保证金“**市**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2使用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保函,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略)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略)。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略))》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略)。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略)(http://(略)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略),并提前设置(略)(设置流程详见《(略))。 6.2 《**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略),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略),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略),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略),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略)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工期要求:(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略):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略)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略)。 1.6 保密 参与(略)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略),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组织。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略)。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在**(略)(**省·**市)系统电子平台上提出。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电子平台上予以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略),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略) 本招(略):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电子版(另附); (7)技术(略)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公共**交易平台(**(略))】公共(略),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略),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略)。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综合(信用)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3.1.1 商务标组成: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1.2综合(信用)标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略);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5)投标单位基本信(略) (6)资格证明文件; (7)近年完成(略) (8)正在施工的(略) (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10)其它材料; 3.1.3 技术标组成: (1)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管理措施。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电子平台发出**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略)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略)。 3.4 (略)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规定缴纳(略),详见附表三。 3.4.2(略)的退还: (1)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略)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执(略)退还申请表(单位加盖行政公章)及合同原件、履约保证金转帐凭证到中心业务部室办理退款手续,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略)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略)及银行同期活期存利息。 (4)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略)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略)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略),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略)的原提交账户。 3.4.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略): (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三)将中标项(略),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五)拒绝履行合同义(略)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七)自2018年1月2日起,凡投标人(略)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市公共**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2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略)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略)。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登录*(略)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 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略) 3.7.5是否为不见面开标:(略) 3.7.6当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略) 4.1.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 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略)。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项的(略)。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略)。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略)。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略)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应在开标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在约定开标地点开(略)功能,组织投标人(供应商)准时在网上参(略)。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略)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略),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待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市(略)(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4)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略),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略)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略)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略)。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略),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7.2中标通知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略),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保证金 7.3.1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以网银、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保函方式提交。 2、现金支票和(略)。 3、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公司账户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其名称应与中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7.3.2履约保证金提交比例和数额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 7.3.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项目完工后,由中标人持《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中标通知书》(原件)、《履约保证(略)(原件)、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退款,交易中心在收到退款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略) 7.4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略)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略)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略);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略),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略) (4)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略)。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略),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略)。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略)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略)、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表一:(略) (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略)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略)、说明或者补正于(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 附件:(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附表二:(略) (略)、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略)(编号:(略) 1. 2. …… 投标人:(略) (略) (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一、评标办法依据“豫建〔2018〕161号关(略)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二、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三、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应从技术标、(略)(信用)标三部分进行(略)。 四、评标程序为: (一)清标; (二)初步评审; (三)详细评审; (四)(略)、说明或补正;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现场宣布中标候选人确**果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 五、清标 先由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清标系统的辅助下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清标内容见下表),形成(略)。” 出现否定事项的,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质询,直接作为无效(略)(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细微偏差除外)。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评标委(略)。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2)投标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略) (3)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违反工程造价计价有关规定的; (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略),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 备注: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略)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果。 清标内容:
六、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及商务标清标内容要求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资格条件和重大偏差等逐一进行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其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初步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联合体是否(略)(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3)投标人是否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是否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包括是否按规定缴纳(略)); (7)投标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是否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初步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评审意见。 七、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应从技术标、商务标、综合(信用)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标(略),商务标的权重占50%,综合(信用)标的权重占25%。 (一)技术标(25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二)商务标(50分) 工程量清(略):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注:①有效投标人指通过清标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②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0.3≤K≤0.5(K的取值:0.3、0.35、0.4、0.45、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③上述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1、(略)(30分) 当投标报(略),得基(略)。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略),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略),扣完为止;当(略),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10分) 从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略)(当有效(略),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略)(不含95(略))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略)。 3、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略),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单价(5分) (略)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针对上述2、4款项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略)。 (三)综合(信用)标(25分)
注:1)近年年份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 2)类似项目:指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不低于招(略)); 3)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荣誉证书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四)投标人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信用)标得分。 (五)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及中标候选人排序 1.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信用)标的汇总后,从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时,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略)中标候选人。当得分相等时,依次以商务标、综合(信用)标、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三项得分均相等时,可以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国有资金投(略),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人只剩一家且投标报价为所有投标人报价中最高的,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略)。 八、定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条的规定向招(略)。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十、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十一、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1.1关于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格式详见本章附表一、二) 11.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1.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略),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11.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略)。 11.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11.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略):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略)。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11.3.2退出评(略),其已完成的评标(略)。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略)进行评标。 11.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略),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1.5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略)。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附表三:(略) (略)交纳须知
(略)退还申请表
备注:中标单位使用此表退还保证金时,此表格大小及格式不得改变。 履约保证(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用由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略),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略)(略) 2.工程地点:(略)(略)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略)???(略) 4.资金来源:(略)(略) 5.工程内容:(略)(略) 群体工程应附(略)(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略)(略)?? (略)(略)??(略)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略):?????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略)???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略):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略):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略) 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略)。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略)。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略)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略)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地 址: (略) 邮政编码: (略) 邮政编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电 话:(略)?电 话:(略)? 传 真:(略)? 传 真:(略)?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 ? 账 号:(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略) 1.1.2 合同当(略) 1.1.2.4监理人: 名 称:(略) ? ; 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略)?; 通信地址:???(略)?????(略) 1.1.2.5 设计人: 名 称:(略) ? ; 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 通信地址:???(略)?????(略)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略)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略)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略)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略)??? (略)??(略)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略) (略)????(略)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略)? ? ???? (略) 1.5 合同(略)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略)(略)??(略) 1.6 图纸(略)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略)??(略)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略) (略)(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略)???(略) 1.6.5 现场(略)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略)???(略)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略)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略)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略) ?(略)(略)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略)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略)? (略)?????(略)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略)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 ??(略)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略)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略)? ??(略) 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略) ?(略)? ???(略)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略)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略)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略)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略) ? ?; 身份证号:(略) ?; 职 务:(略)?? ?; 联系电话:(略)??? ?; 电子信箱:??(略) 通信地址:(略)(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略)? ???(略)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略)? ? ??? (略)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略)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略)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略)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略)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略):。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略)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略)?? ?; 身份证号:(略)??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略)?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略)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略)??? ?; 联系电话:(略)?? ?; 电子信箱:(略)?? ?; 通信地址:(略)??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略)????(略)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略)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略)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 ?? ?? (略)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略)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略)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略)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略) 3.3.5承包人擅自(略): ???(略)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略)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略)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略)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略) 其他(略):。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略) 3.6 工程照(略)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略):。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略):。 关于监理人的(略):。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略)? ?; 职 务:(略)?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略) 联系电话:(略)????? ? ?; 电子信箱:(略)?? ?; 通信地址:(略)??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略)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略),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略)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略)的期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略)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略),逾期竣(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略):。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略)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略):。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略):。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略)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略) (略)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略)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略)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略)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略)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略)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 1、(略)。 综合单价包含(略):。 风险(略):。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略):。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略):。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略):。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略):。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略):。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略),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略)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略):。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略),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略):。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略)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略))以及招(略)。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略).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略),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略)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略)。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本工程使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略)。 (1) 本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略)A01-31(略))、《**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略)(HAA1(略))、《**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文件。 (3) 材料价格依据《**工(略)格执行。 (4)人工价(略),税率依据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略)。 (5)规费按规定计取。 2.2 工程量(略),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略)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 如果(略)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略)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略) 2.7 措施项(略):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略)。 2.7.2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略),详实了解工(略),充分考(略),对招标人给出(略)。 2.7.3 “措施项目清单(略),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8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略),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略)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除招标文件有(略),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略),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综合实力。 2.12 管理费应由投(略)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略) 3.1词语和定义 3.1.1 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 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略)(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3.1.3 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略),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3.1.4 子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略),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 3.1.5 子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略) 3.1.6 规费 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略)。 3.1.7 税金 3.1.8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略) 3.1.9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略) 3.2工(略)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略)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略)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3.2.3 如果招标人(略).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略).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略)。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略)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略),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暂(略) 3.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略)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3.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略)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略)。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略)。 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略)接(略)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略)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3.4其他补充说明 4.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略)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后自行下载。 第六章 图纸电子版(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工程技术标(略) 2、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标准以《**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许气联办【(略)件为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名称)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0〕号(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月 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按所发放的工(略)) (工程名称) 投 标 文 件 综合(信用)标 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略)(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略) 二、法定代表(略) 三、(略); 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五、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八、正在施工(略)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十、(略) 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按本章提供的格式填报。 如有本章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及(略) (一)投标函 致:(略)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略),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元 的投标价(略),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总报价中,包括: 规费RMB¥:元 税金RMB¥:元 安全文明措施费RMB¥: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略)。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略)。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略)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略)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略),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略) 二、法定(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略)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略) (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略)。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略)(或图片)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略) 身份证号码: (略) 下载 三、(略) 附提交凭证: 1、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附本项目本标段“**市**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 2、使用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保函,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略)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略)。 四、项目管理机(略) (一)项目(略)
(二)主要(略) 附1:(略) 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的(略) 。
附2:(略)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是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其他岗位人员应附岗位证书和身份证。
附3:(略) (略) (略):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略)(项目(略))现阶段(略)。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略) 五、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六、资格证明文件 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十、其它材料 投标人认为须附的其他材料,格式可自行编制。 (工程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0〕号(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目 录 (1)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略)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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