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竞争性谈判]房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工程指挥部湖北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废旧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场地平整清淤工程(二次)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湖北十堰 全部类型 2021年01月19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略)**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废旧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场地平整清淤工程(二次) (略)(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10:55| 发布单位:(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1-29| 项目监管地:**|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废旧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场地平整清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9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无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完成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略),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略)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略):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略),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具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岗位证书;
4、供应商应提供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进行登记,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供应商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所有成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保险证明材料(提供人员社保卡、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现场自查)和企业近三个月依法完税证明;
6、供应商(略)(201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无亏损;供应商近三年(2017(略))至少完成过(略)(提供中标通知(略)(以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
7、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8、供应商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人,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

报名时需要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被委托人身(略)。(以上所有资料(略)的彩色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1月29日14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略)5点00分(**时间)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5点00分(**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 1_**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废旧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场地平整清淤工程(二次)(略)公告(1).doc
  • (略)**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废旧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场地平整清淤工程 (略)(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2020-12-30
  • (略)关于**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废旧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场地平整清淤工程 终止公告2021-01-15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