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采购项目-2
发布时间:(略)
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5】658号)精神,**建筑大学现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公告如下:
一、(略)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略)至(略)。
三、对本公示公告有异议的企业及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建筑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行政楼A301室)提交,并须确保本处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异议将不予接受。
四、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企业及供应商,公告期(略),我校将组织对征集到的技术方案、预算计划和意见进行评审和答疑。
五、在公示期内,没有企业及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项目,将申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进行政府采购。
**建筑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 附件【公示--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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