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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21〕8号(不见面开标)许昌幸福建安置业有限公司“中共许昌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河南许昌 全部类型 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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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不见面开标)(略)“中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递交时间:(略)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略)缴纳方式 (略)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20天
资金现金
30,000元 人民币
0元 人民币
综合评分法

**建设工程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中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 标 人:(略)

代理机构:(略)

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略)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略)


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不见面开标)

(略)

中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中共**市(略)

3、招标单位:(略)

(略)平方米。

5、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土建、装修)、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中共**市委党校新校区房屋建筑及道路管网、绿化、配电等配套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施工;二标段为监理。

7、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8、计划工期:(略)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略)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证。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网站((略)gov.cn)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略)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略)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http://(略)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转账至支付宝账号(略)(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所属标段及公司名称)。

五、(略)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公共**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市**新元大道**大厦4楼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进入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略)

招标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略)。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gov.cn:8088/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略)(**省 t;**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略)。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略)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略),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略)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略)绑定,前述系统显示“**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略)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略),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成功绑定(略),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保保证金“**市**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2使用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保函,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略)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略)。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略)(**省 t;**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公共*(略)(**省 t;**市)》公(略)(http://(略)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公共(略)(**省 t;**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略)。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略)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略)》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8.特别提示:

本项目为2(略),项目建设各环节已列入重点项目督导台账,请各潜在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充分考(略),审慎参与。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1.1.4

招标(略)

中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略),五女店镇政府以西。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略).36平方米(合193.68亩),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58831.37平方米。。

1.1.7

招标控制价

(略)

1.2.1

资金(略)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监理招标范围为中共**市委党校新校区房屋建筑及道路管网、绿化、配电等配套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

1.3.3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略)屋建筑工程专业注(略)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网站((略)gov.cn)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略)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勘察施工现场,自行组织勘察施工现场,费用自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略)

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答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略)

形式: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略)

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上发布

2.2.3

投标人确(略)

/

2.3.1

招标文件修改(略)

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上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经备案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3.2.3

报价方式

自主报价,投标费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不低于招标控制费率的80%。

3.2.4

最高投标限价

(略)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略)

详见附表一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不足年份,按成(略))

3.5.3

近年完成的类(略)

近年,指(略)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公共**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略)

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略).1”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略)时30分(**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6.70:8088/ggzy/)。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见招(略) 投标人须知第5.2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评标专家6人和招标人代表3人组成,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略)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略)

公示媒介:(略)

公示期限: (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略)

7.6.1

履约担保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中标公示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和《**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略)。

10.2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招标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统一,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略)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其他第三人。

10.3重新招标(略)

除投标人须知(略),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4 同义词语

构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5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略),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公共**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公共**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依据最终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4、招(略),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登录《*(略)(**省 t;**市)》公共**交易(略)最新版本”(略)(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

6.2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略)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4 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6.5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略)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略)绑定。

7、投标人需提前(略)作手册》,并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

8、投标人上传、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需确保(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评标时仅以成功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9、对开标过程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投标人可在本项目的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文字互动”功能或“新增质疑”处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进行线上答复。

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略)》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10、(略),投标(响应)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略),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1、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略)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略)判**果。

10.8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略)件规定。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略),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项目建设地点:(略)

1.1.6 项目建设规模:(略)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 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控制目标

1.3.1招标范围:(略)

1.3.2 监理服务期限:(略)

1.3.3质量控制目标:(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略):

(1)资质要求:(略)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体要求(略)

(3)其他要求:(略)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略)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略)

(14)被工商行(略);

(15)“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略)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略)。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略),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略)。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略),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略)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略):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略))》发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略)。

2.2.2 招标(略)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 天,相应**投标(略)。

2.2.3 所有澄(略)(**省?**市)》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含评标、定标办法)、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略),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略),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略)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大纲;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略)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是在监理服务期内,在充分考(略),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略)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略)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略)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略)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略)

1、(略)的相关规定

(1)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略)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中标人退还(略)时无需再提交纸质合同,以合同公告为准。如因合同未及时公告,中心无法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略)的,中心将定期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处置。(合同公告操作流程:签订中标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或中标单位使用CA钥匙登录**公共**交易系统,依次点击“合同管理”“中标合同录入”,找到需要录入中标合同的项目,再次点击“中标合同列表”,进行合同文档(电子文本或原件扫描件形式)的上传与发布,即时推送至**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合同公告栏。合同公告内容:建设工程合同依照《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原则上公告(略)和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公告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合同条款应与交易文件一致。)

(3)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略)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4)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略)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略)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略),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略)的原提交账户。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略):

(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五)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七)自2018年1月2日起,凡投标人(略)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市公共**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略)按照“三证合(略),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略)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略)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略)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略)文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要求不提供。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略);其他主要人员应附上岗证。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略)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略)。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略)。其中,投标函(略),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略)范围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登录**(略)UN V1.1”,按招标文(略)。

3.7.4同时生(略)章一致的PDF文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在本章第4.2.1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电子投(略)制、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略)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略)。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应在开标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在约定开标地点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组织投标人(供应商)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5.2 开标、解密、唱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1(略)钟,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待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略)(质疑)的,按照《**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略)线进行回复。

(4)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略)》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略)》,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略)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略)。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略),将暂(略)。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略),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以网银、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2、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3、中标(略),其名称应与中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4、中标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附言、备注和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否则可能造成延迟退还。

7.6.2履约保证金提交比例和数额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
7.6.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略),由中标人持《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中标通知书》(原件)、《履约(略)(原件)、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退款,交易中心在收到退款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略)
2、中标人因发生质疑、投诉、举报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中心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意见暂停退还或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待行政监(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6.1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以网银、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2、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3、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公司账户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其名称应与中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4、中标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附言、备注和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否则可能造成延迟退还。

7.6.2 履约保证金提交比例和数额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

7.6.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项目完工后,由中标人持《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中标通知书》(原件)、《履约保证金缴存通知书》(原件)、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退款,交易中心在收到退款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至中标人账户。

2、中标人因(略),中心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意见暂停退还或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略)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略)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略);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略)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略),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略),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略).4款、第5.2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略)

10.需要(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一:(略)

(略)

开标时间: (略)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略)

投标报价

(万元)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服务

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略)

(略)


附件二:(略)

(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略):

1.

2.

......

请将上述(略)、说明或补正于 (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附件三:(略)

(略)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略)(编号: (略)

1.

2.

.....

上述问题澄(略),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附表一:(略)

(略)交纳须知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中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标段名称

第二标段

(略)

交纳信息

金额:(略)

截止时间:(略)

1、(略)的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略)。凡以现金方式缴纳(略)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使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同时投(略)。

使用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保函,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略)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略)。

2、(略)缴纳方式:

(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略)gov.cn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略)

(2)成功缴纳后再次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略)绑定。未绑定标段的(略),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3)投标人成功绑定(略),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保保证金“**市**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略)。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略)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略)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略)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略)。备案(略)(竞买)保证金。

(2)基本户备案流程: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略)gov.cn ,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略)。

(3)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略)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公共**交易中心四楼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登录**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7、凡投标人(略)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市公共**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注意事项

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

2、基本户备案流程: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略)gov.cn ,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略)。

3、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略)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公共**交易中心四楼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项目编号

中标(略)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大写: ¥

中标时间

履约期限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略)

(略)

备注:中标单位使(略),此表格(略)。


第三(略)(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依据:“关于印发《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2.1.1

形式(略)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略)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略).4.1项规定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略)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略)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略) 1.3.3 项规定

(略)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项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

组成的联合体,其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略)

商务部分:(略)

监理大纲:(略)

其他因素部分:(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D=a×E+β×F

其中:(略)

F-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其计算方法为:

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5家(含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F值;当有效投标人在6-10家(含10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F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以上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F值。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不高于E值,且通过初(略)。

a -为E值的权重系数,a取值在0.40、0.45、0.50、0.55、0.60、0.65、0.70之间抽取(开标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β-为F值的权重系数,β=l- a

各有效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1%以内的得满分(略),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不足1%按1%计);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不足1%按1%计),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低于财政评审价80%的,作废标处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略))

企业业绩((略))

1.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得5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略)或(略)和竣工验收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018年(略),企业监理过(略),省级及以上工程类奖项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和文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企业荣誉((略))

1.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获得过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先进企业或诚信企业奖项的,省级及以上的每(略),最高得6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和文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2.企业通过质(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的得6分,缺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及网页查询)

3.企业通过AAA信用等级认证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需提供证书)

总监业绩(10分)

1.2018年1月1日以来,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类似工程总监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略)或(略)和竣工验收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018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过的工程获得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奖项,省级及以上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和文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总监荣誉(7分)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略)。(需提供证书和文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需提供证书)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10分)

1.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专业监理(略)证员等项目成员的,每个得1分,本项(略)。(需提(略))

2.拟派项目部成员中,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高级工程师且连续两年((略)来)获得省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高级工程师需提供证书;获得省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和文件)

2.2.4(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略))

质量控制(5分)

1.总体质量控制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对质(略)(0-1分)

2.针对各质量控制分解目标及各施工环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控制措施;(0-1分)

3.质量控制的基本(略),且能满足工程实际要求;(0-1分)

4.对分包队(略)(0-1分)

5.劳务用工持证上岗制度、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及实名制落实保障措施可行;(0-1分)

进度控制(2分)

1.对总体进度目标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和全面控制能力;(0-1分)

2.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进度控制要(略)(0-1分)

造价控制(3分)

1.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可行,风险预测(略)(0-1分)

2.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健全;(0-1分)

3.劳务用工的工资发放情况督查措施得力;(0-1分)

安全措施(3分)

1.安全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结合工程环境、特点有针对性的分析安全隐患;(0-1分)

2.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和控制点设置合理;(0-1分)

3.安全控制措施周密,安全控制手段合理;(0-1分)

旁站监理措施(2分)

1.按照国家旁站监理规定,对相应部位或施工过程设置旁站;(0-1分)

2.有监理细则和方案并制定旁站措施(人员有上岗证(略));(0-1分)

档案及合同管理(2分)

1.有保障合同履行的可靠措施,制定了索赔与(略)(0-1分)

2.工程档(略),并设置(略)(0-1分)

工作制度(1分)

根据验收制度、签证制度、会议制度、公司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控制度、季报(月报)制度、公司对(略)完善情况,酌情打分;(0-1分)

组织协调及

合理化建议(2分)

1.协调工作措施得当、有针对性;(0-1分)

2.合理化建议能(略)。(0-1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各有效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1%以内的得满分(略),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不足1%按1%计);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不足1%按1%计),扣完为止。

2.2.4(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服务承诺3分

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略)。由评委根据标书的具体内容在0-3分酌情打分。

业主考评5分

招标人意见均为5分

备注:

1、凡评标办法里涉及到的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等,投标文件须(略),评标时不再携带原件。

2、类似项目:指(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略)。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略)

(2)监理大纲部分:(略)

(3)投标报价:(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略)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略)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略)。

3.1.2 投标人有(略),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略)

(2)对投标文件进行一致性分析,分析投(略),判定投标人是(略)。

(3)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略),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略),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略),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略)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略)。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略)


第一(略)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略)、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略)

分的文件。

1.1.1.2 (略):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略)。

1.1.1.3 中标通知书:(略)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略),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略)

1.1.1.7 监理大纲:(略)

1.1.1.8其(略):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略)

1.1.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略)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略)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略),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

人。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略)

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要

的资料。

1.1.3.4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略)

则、(略)文件等,

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略)。

1.1.4 日期

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 开始(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发出(略)。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略),包括按

第 6.2 款和第 6.3.2 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 完成监理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监理服务(略)。

1.1.4.5 基准日:(略)

1.1.4.6 天:除特(略),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略)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略)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

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略),包括管理费和(略)

其他费用,但不(略)。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略)(包括电报、电(略)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略)。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略)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略),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略):

(1)(略);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监理报酬清单;

(8)监理大纲;

(9)其他合同文件。

1.5 (略)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略)。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略)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略)

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

修改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

件等,委托人应(略)。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

限延误的,按第 6.2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

采取适(略)。

1.6.4 文件的照管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

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

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

函件,均应在合同约(略),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略),未经(略),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

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略)

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10.2 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

引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略)。

1.10.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略)

报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

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 委托人要求

1.12.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

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

**周期。

1.12.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

正。委托人(略),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

同;由此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12.3 委托人(略),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

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略)。

2. 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

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

或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必

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

委托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委托(略)

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略)

限内,代表委托(略)。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

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

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知后 7 天

内,应当核实完毕(略)。

3.1.3 委托人更换(略),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员(略)

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 2 天不(略),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

责,并通(略)。

3.2 委托(略)

3.2.1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

托人代表签字确认。

3.2.2 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执行。

3.2.3 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应遵照

执行。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

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3.2.4 由于委托人未(略)人费用增加和

(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 决定或答复

3.3.1(略)/或监理文件作出处理决定,

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 8 条的(略)。

3.3.2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略)

进行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1.4 其他义务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

证书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监理人不履(略),委托

人有权(略)。

4.3 联合体

4.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3.2 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

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3.3 联合体牵头人(略),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

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1 监理人应按(略)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更

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

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

代表代行其职责。

4.4.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

且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

后 24 小时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4.4.3 监理人为履行(略)

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4.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

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 监理人(略)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

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

理人(略),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

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4.1 项规定执行。

4.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其他人员包(略)。

4.5.3 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

工作会议。

4.5.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略)。

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略)。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略)。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行为不端或玩(略),监理人应予以撤换。

4.7 保障(略)

4.7.1 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略)。

4.7.2 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排工作时间,保证其(略)。因

监理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略)

付酬。

4.7.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略)。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监理工作。

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应当根据三者

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1.2 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

段中的(略),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4 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

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略)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

规定(略),编制(略)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

会议;

(4)审查施工承(略),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

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略)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略),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并按规定(略)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

承包人(略)

(15)经委(略),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略)验

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略)

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略)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1 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监理依据

应当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5.4.2 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的下步工作需要,

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6. 开始(略)

6.1 开始监理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 7 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

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

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略),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周期延误。

6.2 监理周期延误

在履(略),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监理服务期

限并增加监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完成监理

6.3.1 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和

移交监理文件。

6.3.2 根据委托人(略),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向委托

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略)。除专用合

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增加监理报

酬的,所增费用由(略)。

6.3.3 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质量缺陷进行的监理。缺陷修复

监理的责任由监理人负责。

6.3.4 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经

接收监理文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略)

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略)等。

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文件(略),两者若有

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具

体份数、纸幅、装订格式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别

贮存。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略)

7.1.1 监理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略)

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7.1.2 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1.3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略)。

7.2 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建议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

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8. 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略)。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略)形的,

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8.2 合理化建议

8.2.1 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略)

委托人,被委托人采纳(略),执行第 8.1 款约定。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

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

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

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略)

中约定。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28 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

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9.3 中期支付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付申

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9.3.2 委托人应在收(略)28 天内,将应付款(略)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

期支付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略)。

9.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

约定执行。

9.4 费用结算

9.4.1 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略)

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略)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

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略)。

9.4.3 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

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9.4.4 最终结(略),按第 9.3.3 项的(略)。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略)

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

争和专用(略)。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

成损(略)。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合同一方(略),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0.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

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0.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

发生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略)。

10.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

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0.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

人承担全部损失。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略)

(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

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

于违约所(略)。

11.2 委托人违约

11.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略):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略),要求(略)

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

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2. 争议的解决

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略),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略))、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略)。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略):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略):

逾期付款(略)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略)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

监理与(略)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略):。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时,附加工(略):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略)资额(或建(略))

6.2.6 因工程规(略),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略):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略)。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略)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略)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略)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略)

(略)

(委托人名称,以下(略))为实施 (项目

名称),已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略)。

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略)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5)委托人要求;

(6)监理大纲;

(7)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略)。

3.

签约合同价:(略)

)。

4.

总监(略):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略)一式

份,合同(略)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

(略)

监理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第五(略)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略)

定其功能、(略),并且要规定偏(略),以及检验、试验、

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

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

2. 监理范围及内容

3. 监理依据

4.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5. 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1.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

2. 成果文件的深度

3. 成果(略)

4. 成果(略)

5. 成果(略)(1)纸质版的要求;

(2)电子(略)

(3)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 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略)

2.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略)

3. 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略)

……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 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 其他资料

……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委托(略)

2. 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 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 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4.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六、监理人需(略)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略)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略)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略)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略)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略)

……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略)

二、法定(略)

三、(略)

四、(略)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监理大纲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编(略)。

如有本章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投标费率(各个工程项目评审价的)(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略)(如有);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大纲;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略)。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略)

(2)在签订合同(略)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愿意按有关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用。

5.(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 (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标段

投标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投标范围

投标费率(各个工程项目评审价的)

(大写)

(小写) %

监理服务周期

投标有效期

优惠与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 (略)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略)。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 (略)

(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

三、(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略)。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略)。

委托期限: 。

代理(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略)

身份证号码:

(略)


四、(略)

附提交凭证:

1、银行转帐、(略),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附本项目本标段“**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

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略)数额)。附真实合法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 (略)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 (略)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略)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略)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略)。

(四)正在监(略)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略)。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略)。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年龄

证书)名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略)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略)。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六、(略)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分析

2) 质量控制

3)进度控制

4)造价控制

5)安全措施

6)旁站监理措施

7)档案(略)

8)工作制度

9)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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