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
拟采购(略):
标项名称: (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略)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金开办[2018]205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的通知》和金开财[2020]1号《(略)关于转发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开发区国有企业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主体作用,(略)承担着**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及制作、分发跟踪;软件开发、平台运行维护;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政府指定工作任务,并已签订了包括“智慧开发区”在内的一系列智慧开发区建设相关战略**协议。由本区国有企业——(略)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符合浙财采监〔2014〕28号《**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二)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伙伴签订战略**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和“(五)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的规定。 因此,由于本项目的独特性,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1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略)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略)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略)
2.同级政(略)
名 称:(略)
联 系 人:(略)
监管部门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开发区单一来源.pdf
313.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