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基于DRGs的医疗质量信息化协同管理系统(HQS2.0)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过程的管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提供统一的渠道,是设计研发医院质量控制系统(HQS)的出发点,从18年全院上线至今,已平稳运行了2年多,但随着管理要求的提高,特申请进行该系统的改造:
(1)建立兼容C(略),实现更多的系统适应能力;
(2)跨平台的前端软件开发技术和部署能力;
(3)业务接口API标准化;
(4)将各类医疗质控后台系统消息通过PC端和移动端进行精准的定向推送,打造立体化推送(略)
(5)打造PC(略),实时展现每日的收入、挂号量、床位使用、入出院病人数、手术分级统计等核心运营指标,并展现环比、构成、科室排名等信息;
(6)满足系统对接入平台硬件设备来源的认证要求,保证安全和稳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该系统前期为个人实施部署,现系统工程文件、数据库、技术文档、源代码、演示环境和开发环境等项目开发的资料为(略)所有。故系统的改造只能由(略)提供,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的表达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 |
专业人员签字 |
|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