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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基于DRGs的医疗质量信息化协同管理系统(HQS2.0)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全国 全部类型 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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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基于DRGs的医疗质量信息化协同管理系统(HQS2.0)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略)
单一(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基于DRGs的医疗质量信息化协同管理系统(HQS2.0)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过程的管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提供统一的渠道,是设计研发医院质量控制系统(HQS)的出发点,从18年全院上线至今,已平稳运行了2年多,但随着管理要求的提高,特申请进行该系统的改造:

(1)建立兼容C(略),实现更多的系统适应能力;

(2)跨平台的前端软件开发技术和部署能力;

(3)业务接口API标准化;

(4)将各类医疗质控后台系统消息通过PC端和移动端进行精准的定向推送,打造立体化推送(略)

(5)打造PC(略),实时展现每日的收入、挂号量、床位使用、入出院病人数、手术分级统计等核心运营指标,并展现环比、构成、科室排名等信息;

(6)满足系统对接入平台硬件设备来源的认证要求,保证安全和稳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该系统前期为个人实施部署,现系统工程文件、数据库、技术文档、源代码、演示环境和开发环境等项目开发的资料为(略)所有。故系统的改造只能由(略)提供,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的表达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

专业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


附件:
(略)医疗质量信息化协同管理系统(HQS2.0)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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