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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丙烯腈装置转盘萃取塔采购公告(公开竟价)

全国 全部类型 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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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化(**)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丙烯腈装置转盘萃取塔采购公告(公开竟价)
(编号:HGGC-2020-JJ-0041-R2)
一、采购物资名称及相关要求
丙烯腈装置转盘萃取塔(含搅拌器)1套。明细见附件1
a)制造(按设备施工图、工程规定和MR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设备(含搅拌器),应包含所有需要的螺柱(栓)、螺母、垫片及与设备内外部相焊接的附件和支撑件。施工图中所有零部件均在卖方的供货范围内。)
b)供货状态(设备基础上交付。)
c)其余以(略)。
二、参与竞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涉及专利产品的需获得拥有产品专利的单位认可;(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略)。
3、投标人近三年((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4、参与供应商在**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含公开竞价);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5、在中油集团公司、**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略)。
6、投标人供货的产品近三年(201(略))未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7、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在供应商**库(略)。
8、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未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略)
9、有效(略)理体系认证。投标人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要求现场安装单位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0、本标段(标包)最高限价:90万元(其中材料费85.5万元,安装费4.5万元)。合同价款为暂估价,最终结算按本设备最终蓝图执行吨单价。
11、投标人(略)1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有效业绩表、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略)前,**省**市(**)大南海国际石化工业园,中国石油吉化(**)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设备基础交货。
四、(略)
转盘(略)并调试合格,包括压力试验、机械运转试验、性能试验并有检测报告,具体以MR文件为准。经买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制造厂负责设备(略)。
五、包装运输要求
详见合同文本
六、(略)
设备制作费:20%预付款 ,20%材料款,50%到货款、设备制作费的10%作为质保金。
安装费: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安装费的90%,10%作为质保金。具体见招标文件合同模板。
七、(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八、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
(略)业标准的原则执行。如果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不一致以要求较高的标准为准,具体以MR文件为准。
九、公告的澄清
公告发布后,参与供应商可以在公告截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石化招标中心提出澄清要求,将澄清文件递交**石化招标中心。采购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须随时关注暂停或变更公告。
十、确定成交人办法
1.竞价(略)。评审小组首先对参与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定,有效资质3家或以上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由评审(略)。有效资质只有1家或2家满足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后,直接转为谈判或协商,按谈判结果推荐预选成交供应商。
2. 公告发布后,无供应商参与的,由采购单位负责寻找满足供货条件的供应商,采取其它方式采购。有供应商参与,但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无有效供应商的,允许所有参加的(略)。澄清内容不允许包括:(1)商务报价;(2)关键技术指标响应文件。
3.对所有参与的供(略),推荐排名第一的(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
a、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b、报价相同的,应事先确定无倾向性成交原则,可以采取第二轮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4. 原则上竞价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顺延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参照第一名的报价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
a、参与供应商不符合公开竞价规定的资格条件;
b、材料费报价高于限价85.5万元;
c、安装费高于4.5万元;
c、未对(略)
d、提供资质等相关资料无效或造假的。
6.采购人保留对拟成交供应商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供货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7、竞价供应商在递交竞价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1.8万元人民币(略),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附言(略),竞价保证金”);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开户银行:(略)
帐户名:(略)
账号:(略);
8、(略)
本项目竞价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本竞价公告“竞价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方式为: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在竞价保证金中扣除竞价成交服务费,余额退还。同时竞价供应商递交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竞价成交服务费,并开具发票。
竞价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9、成交通知书发放
招标机构在扣除竞价成交服务费后,向预选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十一、公示结果异议
供应商可以在竞价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内向**石化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十二、报价范围和有效期
报价为含13%增值税、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设备安装、试验,包括压(略)。
报价有效期至少(略)。
十三、(略)
1、没有供应商递交有效公开竞价文件或对公开竞价没有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参与公开竞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规行为;
3、(略),采购单位取消采(略)。
十四、 供应(略)
1.一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两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直接停止该供应商交易资格。
2.参与竞价(略),严格按照公开竞价采购时间及内容进行报价,截止时间后,竞价供应商不得(略)。
3.公开竞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服务,违约一次,对其(略),违约两次,直接中止交易。
十五、 报价及递交
符合条件供应商按照竞价公告所提出的物资明细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做出报价及相关承诺。所有竞价文件要密封装订成一册,份数至少两份(由于竞价供应商递交的竞价文件不装订造成的竞价文件丢失,责任由竞价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可以邮寄,但是需要对竞价文件单独密封,不可以使用快递外包装作为密封包装,由于竞价供应商未单独密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竞价供应商承担。(收件人:黄奕桐 ;地址:中国**市**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招标中心(略)
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2.公开竞价报价响应单(详见附件1)
3.业绩证明文件
请于 2021年1月27日 上午08:30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到**石化招标中心,并进行报价。
温馨提示:因特殊情况,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请务必于开标前12小时将投标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
十六、**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
黄奕桐 (略) jh_huangyt@(略)cn
十七、合同文本:(略)
附件1,明细
询价设备表
序号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2300-C-1602
转盘萃取塔
1套
包含搅拌器
设备附件相关要求
序号
附件名称
备选厂商名单
备注
1
搅拌(略)
弗兰德、(略)

2
搅拌器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吉化框架
3
搅拌器机械密封
川密、北(略)

4
搅拌器轴承
SKF、FAG、NSK


开车备品备件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人孔、带盲板管法兰垫片
每种规格100%
2
设备法兰垫片
每种规格100%
3
螺栓与螺母
同一规格总量的(略),最少为2套
4
机械密封
一套
5
轴承
每型号一套
6
第一(略)

7
视镜玻璃
每种规格2片
8
底轴承
1套

交货时间:(略)
报价有效期:(略)
附件2,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XXXX设备(略)
(示范文本)
买方:(略)
(略)
签订日期: (略)
签订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略)在 签订。
买方: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略)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买方和卖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设备及现场(本合同指设备使(略),以下同。)安装/制作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略)。
一、合同标(略)
1. 合同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 (略)
2. 数量
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卖方采购的货物数量为: 。
3. 质量要求
(a)设备的技术和设计、现场安装/制作标准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满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产业标准以及双方签订的(略)所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和对产品技术性能的各项描述。特种设备现场安装/制作时,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最终产品在具备使用条件前,应取得相关部门签发的质量证明文件。
(b)卖方应从生产商或指定生产商采购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及技术参数的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设备的质量负责。(如设备为原厂家供货可删除)
(c)卖方应保证提供(略)(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均为全新、未经使用,且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
(d) 卖方应保证本合同软件不存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软件缺陷。如果发现由于非买方原因导致的设备软件缺陷,卖方应自费负责纠正该软件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设备包装
1. 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设备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设备必须使用适于空运/陆运/海运的原厂标准出厂包装。设备包(略),防湿、防潮(略)。凡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丢失以致影响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时,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降低价格或者在收到买方通知后____日内予以免费的修理、更换或补发货,并承担因此给(略),否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a) 包括松散配件在内的所有包装箱应由卖方做出标记,注明合同号且应在包装箱的两侧显著标明下列内容:合同号、设备名称及件数、运输标记、收货人、目的地、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X宽X高(略)此外,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指南等说明。
(b) 按运输中每个包装箱的特性及不同要求,包装还应标明“小心轻放”,“此面向上”,“保持(略)。
(c) 卖方应对包装箱内的每种配件和辅料进行标签,注明“备(略),并注明合同号、箱号,如任何配件与设备分装,则该配件须注明配件名称、相应的设备名称及其在安装图纸的编号。
(d) 如果包装箱内设备较重或体积较大,卖方应在包装(略)置和起吊位置,便于装卸和搬运。
(e) 如果卖方供应(略)设备,则卖方应(略),做出危险(略),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料提交买方。
3. 每个包装箱应由卖方附装箱单。
4.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设备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
5. 其他要求:满足(略)和MR文件要求,未明确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设备运输和保险
1. 运输方式: (略)
2. 货运信息
(a) 设备发送地点: 。
(b) 设备到达地点: 。
(c) 收货人名称: 。
(d) 卖方交货时间: (略)
3. 装运条款
(a)运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承担:(略)
(b)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c)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略)。
(d) 卖方(略),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设备运至目的地,并承担设备交付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因卖方的原因导致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 装运通知:卖方在发货前必须将附件3至附件7((略)、(略)、(略)、(略)、(略))要求的内容发给买方,待接到买方答复后方可发货。如附件不完整,买方有权拒绝接货。
四、(略)
1.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买方提供供货及现场安装/制作进度表,并按照经买方确认的供货及现场安装/制作进度表,向买方提供设备及现场安装/制作。卖方应保证全部设备成套发运,其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应与设备同时到货。
2. 双方将共同对运抵设备到达地点的设备和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省(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产地证明以及(略)要求的其它文件)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进行核对和查验,并将根据核对和查验结果共同签署到货证明。
3. 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将在卖方所交付的设备、材料和技术资料验收合格之日转移至买方,但不排除卖方在现场安装/制作期间对设备所承担的风险。
4. 在交付设备时,卖方应(略),以及涉及该等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设备在现场安装/制作完成后需提交的(如果有)整体测试、质量及技术文件,应在安装/制作完成后 日内提交。
5. 如果卖方交付的设备不足本合同中确定的数量,(略)在特定时间内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卖方之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6. 双方约定,设备交付地点及方式为: 。
7. 卖方分批交付设备的,卖方对其中一批设备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设备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设备解除合同;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设备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略),买方有权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设备解除本合同;买方如果就其中一批设备解除合同,该批设备与其他各批设备相互依存的,有权就已经交(略)。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也可按(略),不单列安装费)
1. 双方确认,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明的设备单价即为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单价。本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略)
其中设备材料费:(略)
合同价款为暂估价,最终结算(略)。
安装费:(略)
(a)合同价款包括本合同项下设备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及调试发生的一切费用。
(b)合同价款不包括的费用有:物资到达现场的卸车费用、仓储保管费、二次倒运费、主机吊装费。(本款可依据(略)约定)
2. 双方确认,合同价款中的设备材料费按如下进度支付:
(a) 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收(略)(30日)内,支付合同(略)%作(略):(根据项目要求及总承包合同的约定,预付款比例可调整,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不同的设备,预付款也可分几次支付,合计不超过合同(略))
(ⅰ) 预付款银行保函;(仅适用中油外部企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ⅱ) 付款申请单;
(ⅲ) 技术条件及制造进度计划;(动、静设备及成套系统预付款比例占5-10%)
(ⅳ)外购主材订货合同及到厂验收证明文件;(静设备预付款比例占5-10%)
(ⅴ)检验试验计划和检验试验大纲;(如果需要时)
(b)自全部设备到达现场经现场开箱检验合格,且卖方向(略)(30)日内,买方应向卖(略)%作为到货款:(根据项目要(略)。)
(ⅰ) 买方签发的全部到货证明;
(ⅱ) 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ⅲ) 付款申请单;
(ⅳ) 合同价款等额(略)(税率13%);
(ⅴ) 随机资料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光盘)文件 份(以附件二(略)为准(略)
(c) 自全部设备单机调试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设备材料费的 %作为调试款:(根据项目要求及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比例。不具备单机调试的设备,在装置(略)。)
(ⅰ) 买方签发的《单机调试合格证明》;
(ⅱ) 付款申请单;
(d) 合同设备材料费 %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质量保证金金额扣除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而应扣减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如有)后的余额:(根据项目要求及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比例,一般5%或10%;中油内部企业不留质量保证金。)
(ⅰ) 付款申请单;
(ⅱ) 买方签发的《质量保修期届满确认书》;
(ⅲ) 注明付款金额的终验合格付款通知书;
3. 双方确认,合同价款中的安装费按照如下进度支付:(本条款所提到的发票指建安发票,税率9%)
(a)安装费的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核定,卖方向买方提交当月核定金额100%的发票后,买方根据核定的工程进度款按85%的比例支付给卖方,累计支付至合同安装费的85%时停止支付。(可根据合同额的大小,自行协商是否需要保留)
(b)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归档资料,符合(略),卖方提供合同安装费对应的余额发票,买方支付至合同安装费的90%,。
(c)其余合同安装费的10%作为质保金,本合同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扣除缺陷修补及索赔费用剩余部分金额(略)
4. 卖方提交单证的数量及内容应完整准确。如因卖方(略),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5. 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应支付至卖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双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买 方:
开户行:
账 号:
行 号:
税 号:
卖 方:
开户行:
账 号:
行 号:
税 号:
如果卖方的(略),卖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买方相关付款期限30日前,就该变化书面通知买方。如因卖方未(略),买方将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
六、到货验收
1. 买方将对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备到达地点开箱验收,卖方应当派遣其检验员到现场参加开箱检查,其费用将由卖方自行承担。
2. 在开箱验收的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情形,双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该记录应被视作买方向卖方提出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
3. 如发现因非买方的原因导致的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形,买方有(略)。如卖方未能在交货期内更换、修理或补充合同设备,则被视为迟延交付,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更换,修理或补充设备所发生的所(略)
4. 如果买方有合理的初步证据表明,设备不符合标准,买方有权委托公证、商检机构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进行商检,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就因此所受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买方所支付的商检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5. 如果卖方不能(略),将被视为委(略),买方将有权单方开箱检验,检验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双方检验。
6. 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15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被视为接受了买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
7. 买方有权自行指定商检机构对卖方依据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所交付的所有设备进行商检。如果商检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则商检费用由卖方承担。
8. 买方有权在发现已交付验收合格设备的任何隐蔽性瑕疵之日起15日内将该瑕疵通知卖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瑕疵设备,卖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9. 验收(略),由验收地质量监督检查主管机关认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纠纷责任方承担。
七、安装、测试及验收(本条款内容可根据不同的设备进行修改)
1. 一般规定
(a) 双方将根据本合同及附件二(略)规定的进度和分工进行从设备的安装、测试到验收的各项工作。
(b) 双方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各指定一名代表负责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事务,其工作计划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制定。当发现技术问题或就技术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代表应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协商解决。
(c) 测试和验收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参数和标准并满足验收程序及测试标准。
(d) 本条约定的测试及验收应由双方共同进行,如果卖方不能在规**期参加,将被视为委托买方进行,并认可其结果。
(e) 因卖方的原因进行设备或部件更换、部件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部分设备或部件运出买方工作地维修和运回买方工作地的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f) 如果上述检修及更换部件的工作在买方的工作地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可以使用已交付的备件,但所有费用,包括备件费和人工费等将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应在最终验收结束前把与使用的已交付的备件相同的备件交还给买方。
2. 试运行及终验测试
(a)卖方对买方在试运行期间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设备的操作及维护应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如设备在试运行期发生运行中断,试运行期应在导(略)。
(b)设备及服务的终验测试指装置联动试车之日起的三十(30)日内进行。买方代表将于设备及服务终验测试合格后签发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c) 如果终验测试未能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全部参数和指标要求以及性能,卖方应负责在30日内解决存在的问题。自卖方针对性地更换了设备部件和/或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之日起,未通过初验的可再次进行初验测试;未通过终验的,设备将重新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限届满后进行第二次终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略)。
(d) 如因卖方的原因使得设备及服务经两(2)次终验测试后仍未能通过验收,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e) 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十五(15)日内退还已(略)。
3. 设备安装(略),出现HSE问(略)。
八、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
1. 买方的权利义务
(a) 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设备。
(b) 卖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将设备交付收货人之前,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或变更收货人,由此而(略),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c) 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妥善包装设备。
(d) 买方有权(略),就卖方(略),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更换、修理或补充责任。
(e) 买方有权在设备出厂前派遣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工厂(略)据本合同及其附件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并且买方检验(略),均不代表买方对设备质量的认可。
(f) 买方有权委派代表或第三方入驻卖方工厂监督设备的制造。卖方应为买方代表或第三方的驻厂监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g)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安装/制作期间,遵守买方的各(略)。
2. 卖方的权利义务
(a) 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设备,并向买方发出到(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b)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做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略),避免环境污染。
(c) 应就双方约定的某种设备和备品备件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买方对该设备的必要使用量。
(d) 卖方保(略)(对设备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卖方已取得其(略),并有权转许可给(略)),卖方有权将设备及设备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出售/许可给买方并具有提供设备及安装、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本合同规定的履约能力。任何第三人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任何其他对设备的担保利益而向买方主张对设备的权利。并保证设备无任何偷漏税、(略)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的全(略)。
(e) 卖方承诺,其出售的设备为全新的,适合本合同的目的并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
(f) 卖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向买(略)效。
(g) 卖方承诺,依据本合同向(略)。
(h) 卖方应及时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后的验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设备不能按期投入正常运行的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i) 为了保证买方在购(略)进,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有关人员提供全面而良好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j) 如买方委派代(略),卖方应为买方或第三方驻厂代表的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k) 卖方在进行现场安装/制作期间,应接受买方现(略)。
九、质量保修
1. 卖方保证(略)。质量保修期为装置投入运行之日起12 个月或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 保修期内,卖方提(略),卖方提供的设备出现任何毁损、故障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该设备的通常用途的情形,卖方均应(略),并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将该设备修复恢复使用。此外,卖方应负责在修理该设备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向买方提供替代设备或部件,以确保满足买方的正常使用,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起算。
3. 若卖方未能按照前款约定及时开始或完成维修工作,买方可聘请第三方完成该等工作,相应的费用从质(略),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等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应由卖方承担。
4. 在质量保(略)(30)日内,卖方应协助买方完成对设备及设备的运行状况的全面检修,检修后确认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十、备品备件
1. 卖方保证设备投入运行之日起至少十(10)年内向买方提供买方所需的设备备件,卖方应对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数量提供建议,并保证该建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若卖方决定停止生产某种备品备件,应至少提前六(6)个月以书面(略),以使买方有机会购买足够数量的该种备品备件。
2. 卖方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备品备件的价格将不高于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的该备品备件的成交价,或当时的市场优惠价,取二者最低价。
十一、履约保证(本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适用)
1.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买方提交相当于合同价款__%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为由买方认可的中国境内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一份受益人为买方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包括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格式见附件8(略)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至终验合格证明文件签发之日后的六十(60)日。
2. 符合上述条件的履约保函的提交为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十二、税费
1. 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买方所征缴的与本合同(略)
2. 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
3. 主管政府部门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略)代缴的,买方将按有关规定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预扣并代扣代缴。
4. 在中国境外产生的(略)。
十三、保密
双方对因订(略)。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一方违反本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十四、知识产权
1. 卖方确认,卖方基于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是卖方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卖方保证,卖方将采取措施保持上述权利的持续有效,并将积极地对侵犯卖方知识产权的侵权人采取各种反侵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和行政等公力救济途径、谈判和发送警告等私力救济途径打击侵权行为)打击对卖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因上述软件的知识产权侵权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2. 对于卖(略),卖方保证在交付设备前或交付设备同时向买方提供由卖方签署的授权使用证明;对卖方不拥有知识产权的设备软件,卖方提供由拥有知识产权的厂商签署的授权使用证明。
3. 买方将有权持续并不受干扰地享有和/或使用卖方向其提供的设备软件,且除本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的设备款项外,买方不必就使用上述软件而另外交纳任何其他费用。
4.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约定。
5.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采用的和提供给买方所有和/或使用的一切软件、硬件设备以及技术、方法、手段中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十五、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略),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十(10)日内向对方(略)。
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抗(略)(60)日或六十(6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止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
十六(略)
1. 在检验、验收和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现设备存在质量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向卖方(略)。卖方应根据(略),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相结合解决上述索赔:
(a) 卖方同意退货并在收到设备后的(7--21)日内以合同约定的同种货币将价款退还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略),包括利息、银行手(略)
(b) 根据设备质量问题可能使买方受到损失的情况,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和/或在买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二十(20)日内修补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买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卖方应相(略)。
2. 如卖方(略)(7)日内未做出任何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提出的索赔。
3. 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卖方原因造(略),每迟延交货一(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迟延交付的设备总价的0.1%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卖方的发货/交货责任。如果卖方未能在约定的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其它一切损失。
4. 如果因卖方原因迟延交货超过 ( )日,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略)),并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及损失。
5. 若卖方未能在交付设备之前或交付设备时提供系统所有软件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使用证明文件,买方有权拒付货款直至卖方提供所有证明文件或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按延迟交货违约金计算方式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6. 买方有权从合同价款的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卖方应(略)
7. 买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若因买方原因延期支付,买方应按照当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卖方支付逾期利息。
十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做出变更。合同变更应以书面方式作出。
2. 卖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责任,自收到买方(略)(30)日内(略),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略)。
4. 卖方破产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清偿能力,在不损害或影响买方的任何行动权利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对买方补救措施的条件下,买方可在(略)。
十八、完整性
本合同提及的并(略),且与本合同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略),并取代双方先前就本合同标的做出的一切(略),以本合同为准。
十九、修订
任何对本合(略),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
二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效力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3. 争议发生后,如果无法通过(略),则应通(略):
将争议诉至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和其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 在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的其他内容。
二十一、职业健(略)(HSE)
1. 卖方应对其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要求的培训,并对其员工的职业安全负责。
2. 卖方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并对其供货物资在制造、运输等全过程的HSE负责。
3. 双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依照《HSE合同》(见
附件9)执行。
二十二、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本合同一方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邮递方式发出。通知(略),于递交时(略),于发件人传真机显示传真业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件方式发出,于发件人邮箱显示邮件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递方式发出,于邮件寄出后的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通知一经送(略)。
各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各方的下列信息为准:
买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卖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二十三、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的履行地为**市。
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略)。
4. 本合同有效存续期内,卖方应严格防控卖方或其员工进行的各类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买方有权(略),并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
5.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略)。
6. 卖方不得以本合同买方的应付款项办理任何抵押担保、保理融资等损害买方利益,增加买方经营风险的行为。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
8. 对于本合(略),均应由本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本合同的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略),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执 份,买方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略)
附件5:(略)
附件6:(略)
附件7:(略)
附件8:(略)(如不适用,须删除)
附件9:(略)
附件10:(略)
附件11:(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 **** 买卖合同》(编号: (略)
买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略)
法定代表人或(略)(签章):

附件1: (略)
序号
标的物名称
位号
产地
型号规格
物料编码
生产厂家
计量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总计











注:1)合同价款包括本合同项下设备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略)
2)合同价款不包括的费用有:物资到达现场的卸车费用、仓储保管费、二次倒运费、主机吊装费;(依据(略)约定)
3)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详细供货范围、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以附件二为准(此条款注意:招投标或谈判过程中与原询价范围有变化的,应以合同为准,并详细列明(略)
附件2:(略)

附件3: (略)
(略)
装箱清单
共 车
共 箱
第 车
此车 箱
项目名称

供货商

发货人

发货站(点)

合同号

运输方式

收货人

到货站(点)

收货人

送货汽车牌号

送货司机
姓名及
联系电话

供货(略)
及电话

箱号
货物
名称
包装
形式
规格
位号
单位
数量
材质
重量
包装箱尺寸



































































































送货(略)










(略)

附件4:(略)
(略)
(略)
合同号:
项目:

包装号
包装方式
重量
尺寸 ( 厘米 )
体积 ( 米 3 )
存储标记
分箱数
总箱数
净重
毛重





木箱







订单
序号(略)
单位
数量
描述






附件5:(略)
装 车 单
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略) 星期
发货单位

供货厂商联系人

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

包装形式

总件数/总量

单件最大尺寸/重量

发运车号

司机姓名/联系电话

预计达到现场时间

送货地点

收货人

注:根据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中“包装与运输”的条款“装车发运前必须将《(略)》通知采购中心,否则凡因运输或包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自己负责”,请慎重处理。
附件6:(略)
(略)
放 行 单
编 号
JCEC-供应商简称-(略)-001

日 期


项目名称

供应商


订单号


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合计:


Remarks:
是否(略)






此内容由检验员填写
To be filled in by the Inspector
证实
--

所有不符点均已解决并提交了关闭报告

Yes


No

--

无未完成的妥协让步请求

Yes


No

--

合同/订单 /技术规定中的所有要求均已达到

Yes


No

--

工厂试验已检验

Yes


No

--

检验报告已完成最终版

Yes


No









检验人员

日期


采购负责人

日期

发送 :

供应商

监造单位

**公司
(略)的签发并不排除供货商的合同责任

附件7:(略)
(略)
(略)
编 号

日 期

项目名称

订单号

制造厂

序号
资料名称
页数
份数
备注





























































附件8:(略)
机电设备买卖协议履约保函
编号:(略)
致受益人(略):
鉴于申请人 (“申请人”)与贵方签订编号为的机电设备买卖合同(“协议”),本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特此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的独立担保函,作为申请人履行协议责任的担保,最高担保限额为人民币(大写)(略)__。
在保函有效期内,一经贵方向本行下述营业地址提交加盖贵方公章的本保函复印件以及由贵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贵方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贵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则本行将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后七(7)个银行工作日内,不挑剔、不争辩、也无须贵方出具申请人相关违约证明,即无条件向索赔通知中指定的贵方名(略)索赔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最高担保限额。
在向本行提出要求前,本行将不坚持要求贵方应首先向申请人索还上述款项。本行还同意,协议的修改、变更或延期或对合同的任何方面的宽容或原谅,均不得使本行在本保函项下减轻担保责任。贵方无须就上述修改、变更或延期或对合同的任何方面的宽容或原谅而通知本行。
本保函经本行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行保函专用章(略)》签发之日后六十(60)日满失效。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权益可由贵方转让。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本保函原件一份,由受益人在保函有效期内持有并作为索赔依据。
保函开立银行(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营业地址:
保函开立日期: (略)

附件9:(略)
(略)
买方: (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健康、安全、环保(以下简称“HSE”)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及(略)(以下简称“**公司”)有关HSE规章制度,就《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HSE工作等有关事宜,买卖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定义及解释
1.1 违约(略)
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国家、行业、地方和中石油有关HSE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以及违(略)。
1.2 事故
指在HSE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 不可抗力
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动乱、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及甲卖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影响的事件。
2 安全环保责任区域
2.1 买卖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区域以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装置现场、仓储中心等)的边界为限,边界以外的安全环保责任由卖方自行承当,边界以(略)。
3 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买方的权利
3.1.1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熟练掌(略)。
3.1.2 买方有权对卖方的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
3.1.3 买方发现卖方人员在买方管理区域内违反HSE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买方HSE规章制度且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卖方派驻现场服务的人员及运输车辆离开管理区域。
3.1.4 买方要求(略)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买方有权对卖方配备的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验。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3.2 买方的义务
3.2.1 牢固树立“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理念,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天(略)
3.2.2 买方有(略)
3.2.3 应卖方要求,向卖方提供相关的HSE资料。
3.2.4 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卖方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集团公司有关要求进行报告
3.3 卖方的权利
3.3.1 有权要求买方提供相关HSE资料。
3.3.2 发生严重危及卖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卖方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3.3 在日常工作中,如买方违章指挥、强令卖方冒险运输、作业时,卖方有权(略),卖方有权向(略)。
3.3.4 要求买方提供安全的条件及环境
3.4 卖方的义务
3.4.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在买方作业区
域遵守买方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接受买方的属地管理。
3.4.2 卖方有义务对其参与本项目现场服务工作及物流工作的所有员工进行HSE教育和培训,保证具备必要的HSE知识,熟悉有关HSE规章制度。
3.4.3 卖方必须为其参与本项目现场工作的员工配备必要和合格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为其办理赔偿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如不办理,出现安全事故,卖方承当相应的保险理赔金额(略)
3.4.4 卖方售后服务(略),须严格遵守买方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所有危险作业必须办理相关作业票证并确认安全条件落实后方可作业,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3.4.5 卖方应对买方提(略)。
3.4.6 卖方不得安排任何已知的医(略)全事故,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
3.4.7 不得使用不符(略)。
3.4.8 运输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器材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定期检查。
3.4.9 运输过程中要做到油料、废液等不污染环境并接受环境主管部门监督
4 违约责任及处理
4.1 卖方违约造成的事故损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买方。
4.2 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略),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 保险
卖方合同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卖方按要求承担。
7 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 合同的变更、(略)
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行(略)。
10 解决争议的方法
10.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2 如协商不成,按照主合同约(略)。
11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略)
11.1 本合(略),按照XXXXH(略)。
11.2 执行本合同中如遇国家(略)、行业、地方和中石油最新HSE法律法规为准。
12 附则
12.1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需要变更、修改本合同,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2.2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合同专用章): (略)
(略)

附件9:(略)
(略)
买方:(略)
(略)
签订日期: (略)
签订地点:
1)目 录
一、总则1
二、定义及解释2
三、工程项目2
四、合同期限3
五、对卖方的HSE要求3
六、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可能危害5
七、HSE标准与要求6
八、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7
九、买方的权利8
十、买方的义务11
十一、卖方的权利12
十二、卖方的义务12
十三、HSE检查与监督17
十四、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8
十五、安全生产(略)
十六、违约责任及处理20
十七(略)
十八、争议的解决26
十九、通知26
二十、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27

本(略)(以下简称“本合同”或“HSE合同”)由以下双方在______签订:
买方: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略)_______
住所:(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略)______
施工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略)
一、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鉴于买卖双方签署了《__________合同》(以下(略)),按照主合同约定,买方依法将相关设备现场安装/制作工作委托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即卖方来执行,由卖方负责履行和实施主合同项下的具体现场安装/制作工作,保证现场安装/制作工作安全实施,买方负责对卖方的现场安装/制作工作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生产的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企业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职业健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二、定义及解释
1. 违约、违规、违章: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规章的行为。
2. 事故:指在HSE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 健康(略):指卖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等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行业和企业标(略)件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
4. 安全措施:是指为了保障工程作业及生产工作安全进行,针对工程作业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性措施。
三、现场安装/制作项目
1. 项目名称:(略)__
2. 地点:(略)__
3. 项目内容:(略)__
4. 现场安装/制作承包范围:(略)__
5. 其他相关信息:(略)__________
四、合同期限
该HSE合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而变更期限的,HSE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五、对卖方的HSE要求
1. 卖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安(略),制**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安装/制作工作(略)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生产业绩目标。卖方应依据安(略),确保参与合(略),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略),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无意外伤害险的事项。
2. 卖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条件和相应资质,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环境保护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落实各项环境(略),制订《突发(略),对所承担(略)检查记录。
3. 卖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定期开展职(略),保护(略),以确保安装/制作工作的安全生产。
4. 卖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或业主的(略)设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HS(略)。卖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略),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卖方依照(略),具有相对应的施工资质,依法(略)单位”,卖方承诺必须严格遵守前述法律法规对其安全职责和义务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财产与人身安全。卖方是本安装/制作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对该项目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对卖方的分包单位、供应商和与之签约的其他第三方服务商的合同工作向买方承担连带责任,卖方承诺对(略),并服从买方与业主对其安全生产的相关监管。
5. 卖方应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HSE管理体系,评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自觉接受买方审查监督,并配备相符的HSE设备设施、应急物资,确保HSE设备、设施完好、应急物资完备,并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持续合格有效。
6. 卖方应负责到业主规定的相关单位或部门办理全部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若为中石油系统内项目,则应当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集团内部管理部门和作业主管政府部门办理】并提供相关材料,确实需要买方予以协助的,买方应提供必要(略)。
六、现场安装/制作中存在的可能危害
买方郑重告知卖方,在安装/制作施工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包括但不限于),卖方应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环保措施(包括(略))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并进行安全环保风险识别和(略),严格执行、实时管理、持续改进,防止发生任何安(略)。
1.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爆炸、火灾,中毒和窒息以及放射或腐蚀性物质、油气燃料等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 因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作业事故;在作业或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等损坏的设备事故及由此引发的危险危害。
3. 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略)
4. 因极端天气(略),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场地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意外或危险事件,所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
七、HSE标准与要求
卖方应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执行相关的各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业(略),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所列标准与要求。
如附件1所列标准与要求有任何调整或更新的,卖方须按已发布的(略)应当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卖方也应严格遵守。
八、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
1. 在安装/制作工程期间,因买方强令卖方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卖方对本合同第六条所述的危害难以消除而带来的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卖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2. 主合同签订后,整个工程在卖方管理和控制下,因卖方原因对本HSE合同第六条所述的危害未加以消除或因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HSE相关承诺和义务而产生的安全生产、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买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卖方在未向买方交付工程前,因工程需要第三方提供服务或向第三方分包,可能危及卖方生产安全的,卖方应与第三方签订HSE管理协议,(略);由于事故责任,造成买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卖方对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 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责任或事故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卖方应赔偿受损害的主体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5. 因不可抗力导致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九、买方的权利
1. 有权对卖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卖方自有或租赁使用的与HSE相关的设备、设施,卖方为HSE管理配备的人员及其资质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卖方做出的与HSE有关的承诺/协议/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买方有权按寰球公司相关承包商管理规定开展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施工作业过程中监督检查和竣工后安全绩效评估。在承包商施工作(略),买方有权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施工队伍和人员进入现场作业,责任由卖方承担。
2. 有权(略)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3. 有权对(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施工情况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有权要求卖方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卖方制定具体安全措施进行整改。买方的检查不减少卖方的HSE管理责任。
4. 有权对卖方安全生(略)并备案。
5. 有权要求卖方按月填报火灾、爆炸、交通、生产、设备、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事故报表,并书面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对卖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有权对卖方(略),直至(略),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卖方责任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 在可能造(略),有权停(略)。
7. 有权禁止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卖方人员上岗。有权要求更换、调(略)人员。
8. 由于卖方原因致使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有权要求卖方进(略),并对卖方实施的污染治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有权要求卖方停止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待防治污染措施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由卖方承担所有损失。
9. 有权要求卖方保护工程所在地及周边的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并在卖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验收。在验收单上签署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场环境保护验(略),买方有权不予(略),直至验收合格。
10. 有权要求卖方在买方管辖范围内执行(略)中任何偏差,要求卖方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对卖方的HSE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11. 有权要求卖方定期提交HSE工作总结、安全环保资料记录台帐等原始资料。
12. 有权对卖方使用的(略)和检查。对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买方/业主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立即更换为合格的防护用品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13. 买方有权对进出厂的设备设施和人员携带违禁品情况进行检查。
14. 买方有权对卖方HSE专项费用投入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如卖方怠于投入或投入不足,买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代为投入,所发生费用从卖方工程款中扣除。
15. 一旦发现卖(略),且不服从买方管理,买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有权(略),要求停工整顿,如整顿后仍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清出现场,并不允许其继续参加买方工作范围内的工程建设。
16. 买方依照法律法规和主合同约定或为了确保项目安全实施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17. 买方依据本条对卖方施工和安全生产所作的监督、检查(略)规和本合同约定应当履行和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义务。卖方应当尽最大的专业和勤勉义务,确保主合同(略)。
十、(略)
1. 作为买方(买方)和监管方,认真执行与安全生产、健康和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制订工程环境(略),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传达到卖方,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 向卖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为卖方提供主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支持。
3. 向卖方提供相关的最新的工程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HSE管理规定。
4. 将卖方纳入买方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卖方进行抢险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5. 应建立与卖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向卖方传递有关安全管理信息。
6. 对卖方提供的明示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和资料予以保密。
7. 买方有向卖方提供现场地质条件、周边安全环境及地下管线分布情况等与施工作业情况相关的作业资料的义务;卖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前述施工条件与所提供资料不符的,应当立即暂停相关施工并向买方汇报。
8.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其作业行为可能危及同一作业区第三方安全的,买方应组织卖方与该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略)。
十一、卖方的权利
1. 有权对买方的HSE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 有权要求买方提供相关的工程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HSE管理规定。
3. 在日(略),对买方违章指挥、强令卖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 有权要求买方(略)。
5. 发生严重危及卖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卖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或减少损失。
6. 在提出明确依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违反相关标准或未经审批的买方设计施工要求。
7. 有权对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买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权禁止无相关施工或作业资质的买方人员在施工作业现场作业。
十二、卖方的义务
1. 作为(略),卖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具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HSE管理体系,辨识、评(略),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落实相关安(略),针对施工(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符合规定的专职HSE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在买方作业区施工应遵守买方及业主要求执行的HSE管理规章制度【若为中石油系统内项目,则还应当遵守(略)规章制度】。
2. 卖方应建立并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符合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略)件并落实实施。
3. 卖方应配备和维护好相关的HSE设施设备、检测仪表,以及施工现场的急救药箱,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厕所、垃圾箱、饮水点等临时设施的设置、清运及维护工作。
4. 卖方应保证(略),不得挪作他用,相关支出记(略)。
5. 卖方必(略),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卖方有义务杜绝将任何已知的医疗上证明患有(略)用上述人员,买方将追究卖方相应的责任;因此造成任何事故或责任的,由卖方承担(略)。
6. 卖方必须按规定组织好HSE内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买方;卖方应对买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和建议进行回复和确认,并根据(略)。
7. 卖方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评估,消除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和(略)。落实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消防规范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8. 卖方必须负责收集整个施工过程中天气信息和海浪、海潮信息等工程动态信息及HSE信息并向买方及时传递,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将异常信息(略)。
9. 发生事故时,卖方必须应积极组织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报告买方。
10. 卖方必须应维护好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使其处于安全生产状态,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买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
11. 工程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卖方应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和定期检验。
12. 卖方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明悉有关HSE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负(略)作业人员配备适宜的作业防护用品。卖方(略)应具备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13. 卖方对施工作业应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置、处理和排放应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理处置方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和第七条中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标准的相关规定。对禁止或限制排放的污染物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物处理作业进行跟踪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14. 施工完毕,对污染物应全部清除,不得遗留污染,卖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恢复现场整洁状态,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向买方交付无污染工程。卖方对施工区域文物古迹、动植物、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施工结束后按买方要求,清理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并提请买方验收。
15. 卖方招用的分包商应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并需经买方认可,买方的(略)。分包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书,且该(略),卖方应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负责,与分包(略)。
16. 卖方在开始履行主合同之前,应当首先按国家、行业、业主要求执行的有关标准和安全管理规定【若为中石油系统内项目,则还应当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做好施工作业或提供技术服务的准备工作,防止发生HSE事故。
17. 卖方应制定意外事故伤害、突发性疾病、急性中毒、急性传染病、自然灾害(风暴潮、地震、疫情)、坠落、(略),配备相应的器具,并组织演练。
18. 由于卖方责(略),以及处理这些事故、拆除损坏物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的环境污染等,造成买方以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应由卖方承担损害赔偿等全部责任。
19. 卖方应做好防暑降温、冬防保温等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 卖方有义务为其所有员工和雇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中关于保险的要求。
21. 卖方履行主合同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卖方负责和承担。卖方所控制或使用的买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卖方(略),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22. 卖方变更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应当进行(略),并经买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23.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其作业行为可能危及同一作业区域第三方安全的,卖方应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发生事故造成买方或其它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卖方与第三方之间责任不清时,由卖方、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卖方不得以本款约定为由,将应由卖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24. 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主合同约定以及本HSE合同第五条等条款,卖方必须承担的其它义务。
十三、(略)
1. 买方依据国家、(略),对卖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买方HSE监督人员(安全监督、工程(略))有权向卖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a)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
(b)卖方执行(略)。
(c)安全、健康、(略)。
(d)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e)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紧(略)。
(f)卖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健康、安全与环境警示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g)消防设备、器(略)。
(h)其他需要的监督检查项目。
2. 卖方应根据其制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略),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全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略)。
3. 买方项目安全监督及相应管理人员有权按照HSE有关规定制止卖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拒不接受合理的监督管理的,有权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终止卖方施工的建议。
十四、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1. 卖方应制**全、环境、健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略),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 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卖方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卖方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处理应同时满足国家和买方关于事故管理要求。重特大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时立即报告买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略)。因卖方拖延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而给买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卖方应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抢救工作,买方应支(略),并提供便利条件。事故应急抢险、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4. 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和买(略)。
5. 卖方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人员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应在查**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调查组提出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并将《员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抄送买方。
6. 卖方发生诸如有毒气体泄露等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并报告当地政府和买方,进行紧急抢险。同时成立(略),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 买方对卖方在项目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若发现卖方存在HSE问题或隐患,则有权勒令卖方以及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直至依法解除合同,并赔偿买方相应的损失。
8. 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时,卖方(略),必要时应停工进行治理被污染的环境,并将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报买方审核。
十五、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对工程动态(略),卖方应在向买方汇报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一并向(略)行确定。
十六、违约责(略)
1. 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HSE合同要求,但未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 若买方未能履行HSE合同第五条和(略)除竣工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卖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3. 对于卖方的违章行为及其造成损失或HSE事故的,买方有权对卖方进行经济处罚,相关罚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减。每期工程进度款(略),均需买方HSE经理或现场HSE部门审核有无HSE违章行为、H(略)部门确认扣减相应金额后再支付剩余部分合同款。罚金已经扣除,不再返还。
4. 卖方发生事故后(略),一经查出,按有(略),情节严重的,坚决(略)。
4.1 卖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买方有权扣除5(略):
(1)未对员工进行HSE教育和培训;
(2)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说明;
(3)特种作业人(略)
(4)工程施工时无专职HSE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5)不能满足夜间作业条件;
(6)违反附件1的相关要求(其它条款有更严厉处罚的,其它条款优先适用(略)
4.2 卖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买方有权扣除10万元以下的HSE罚金:
(1)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买方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未对有较大风险的作业进行风险识别、评价;
(3)施工场所和有(略)
(4)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5)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略)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即投入使用;
(6)使用国(略)。
4.3 卖方有下列行(略),买方有(略):
(1)未设立HSE管(略)
(2)施工方案未通过审批(风险识别、评(略))或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即开始施工;
(3)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略)
(5)未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对危险因素没有采取维护、锁定、通告等控制措施;
(7)发生重伤事故伤一人次。
4.4 卖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买方有权扣除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HSE罚金:
(1)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
(2)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机械(略),出现险情或发生轻伤或一般事故;
(3)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或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略)
(5)未能落实符合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卫生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未能提供满足国家监督部门验收的资料;
(6)未能落实符合消防法规的要求,未能提供满足国家消防监督部门验收的资料;
(7)未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要求实施管理,造成局部人员疾病、较**全隐患或一般环境污染的事实;
(8)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施工作业工序未进行相应的安全计算、验算并确认安全后即进行施工。
5、卖方的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除了对其处以HSE罚金外,还有权将卖方或该员工清出施工现场,并收回出入厂(场)许可证:
(1)未经入场教育培训者在场作业的,现场不戴安全帽的,高处作(略),其他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 用具的;
(2)未按规定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的;
(3)在易燃易爆禁烟区内吸烟或携带火种进入(略)
(4)在易燃易爆区域接打手机;
(5)机动车(略)
(6)私自使用易燃品清洗物品、擦拭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
(8)脱岗睡岗或酒后上岗的;
(9)未对动火、进入有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及其他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辨识的;
(10)无票证从事动火、进入有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及其他危险作业的;
(11)未进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氧含量分析,擅自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
(12)危险作业时间、地点、人员发生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的;
(13)擅自拆除、挪用(略)
(14)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或者查封的设备的;
(15)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的;
(16)未正(略),对生产过程与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报告、不采取措施积极处理的;
(17)按有关要求应当履行监护职责而未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行监护(略)
(18)未对已发生的(略),致使事故扩大或(略)
(19)违章指(略)
(20)其他买方认为情节严重应当清出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
6. 对于其他安(略),(略)理制度【若为中石油系统内项目,则应当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略)除相应比例的HSE罚金。
7. 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买方有权扣除100万元的HSE罚金,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主合同,并将卖方清除出场。
8. HSE罚金不设上限且不是买方制裁卖方违章行为和HSE事故的唯一手段,罚金的适用不影响买方同时视情况需要对卖方采取停止违章、赔偿损失、停工整改甚至单方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取消其参与买方及其下属企业的项目投标的资格等权力。
十七、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
2. 由于(略),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24)小时内以(略),在其后十(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略),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六十(60)日或六十(6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止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的(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另一方时终止。
十八(略)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主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十九、通知
任何与(略),由本合同一方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邮递方式发出。通知以专人递送的,于递交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于发件人传真机显示传真业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件、短信方式发出的,于发件人邮箱或手机显示邮件、短信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递方式发出的,于邮件寄出后的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通知一经送达即行生效。
在紧急情况下,一方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发出通知,该通知与书面形式的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接收方在收到后立即视为送达,但通知方应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补发相关内容的通知。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式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各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各方的下列信息为准:
买方:
地址:(略)______
电话:(略)______
传真:(略)______
邮箱:(略)______
收件人:(略)______
联系人:(略)______
(略)
地址:(略)_______
电话:(略)______
传真:(略)______
邮箱:(略)______
收件人:(略)______
联系人:(略)___
二十、合(略)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署或生效前卖方已经实际履行并属于主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本合同具有溯及力并同样适用。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略)。本合同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业主要求执行的企业标准、HSE管理原则及具体管理规定【若为中石油系统内项目,则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HSE管理原则及具体管理规定】相悖的,按照后者相关规定执行,后者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规定更严格的为准。
3.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双方(略)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非以上文件中有特别约定,明确指出其效力等级优于本合同文本的情况外,本合同具有优先解释地位。以上文件相互之间关于相同事项的解释,按照签订的时间顺序确定效力级别,在后签(略)。
4.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HSE执行标准及寰球公司特殊要求
(2)HSE作业计划书
(3)HS(略)
(4)HS(略)
(5)应急预案
(6)HSE管理制度
6. 其它特别约定:(略)__。
买方: (略)
(略)_ (盖章) (略)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略)__ (签字) (略)___(签字)
(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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