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不动产【中】变更公告2021年第14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变更公告
郇东华持有的坐落于新浦区学院路29号A2-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连国用(2011)第XP(略)号,现因二手房买卖,产权人已变更,请你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到**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并协助办理该套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若无异议且逾期不执行的,公告期满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市(略)
2021年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