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6.1.2评标办法中(1)根据《(略)(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价格为评标价。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6%。 投标(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原件 )、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 《 所投小型 ( 微型)企业产品介绍》才能进行价格扣除。更正为:(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扣除(略)。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6%。 投标人必须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原件 )及 《 所投小型 ( 微型)企业产品介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