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略)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略)2020年松林间地补植补造人工造林,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磋商人为(略),磋商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取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与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略)2020年松林间地补植补造人工造林;
2.2磋商项目编号:(略);
2.3磋(略):松林间地补植补造人工造林,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略)
2.5计划工期:2021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1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磋商控制价:(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略):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略)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企业及个人投标。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3.6与磋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是参与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时间,下同),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略)招标公司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略)
5、(略)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午14:00时,地点为**市**蒙古族自治县飞达宜居康郡一期22号楼26商企。
5.2逾期(略),磋商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磋商人另行组织磋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磋商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略)2020年松林间地补植补造人工造林;
2.项目编号:(略);
3.变更事项:原公告“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略):00时,地点为**市**蒙古族自治县飞达宜居康郡(略)(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市**蒙古族自(略)
特此公告。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磋商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