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县城**慈云村、牛角村、油榨村、凤形村等33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和备案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略)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略)**县城**慈云村、牛角村、油榨村、凤形村等33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和备案采购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19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1、本项目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7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XXXX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建设及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 1、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变更为: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本项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其他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2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监督部门:**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略)。 | |||
四、对本次(略),请按(略)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市**杨(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春丽;联系电话:(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电话: | (略)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略)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