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1 15:(略)
**州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能力提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州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12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预算:588.4万元(其中第一包:296万元;第二包:147.4万元;第三包:95万元;第四包:50万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略)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略)— (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