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马田街道2021年 我们的节日 春节 暨 翰墨生辉颂文明 春联(略) 主题活动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临近春节,为营造欢乐、文明、健康、安全、祥和的浓厚节日文化氛围,把吉祥祝福送到千家万户,弘扬向上向善的道德风尚,推进文化**活动,丰富辖区群众的文化生活,我办拟开展马田街道2021年 我们的节日 春节 暨 翰墨生辉颂文明 春联呈祥进万家 主题活动。 |
项目预算金额:(略)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略) 公告日期: (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略)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略)。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略)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略)。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