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 | 需求论证 | **省**彝族自治州**市**镇吉木德村民俗文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略)程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2021-01-22 14:(略)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采购人**市**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20日对**市**镇吉木德村民俗文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将论证内容发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略)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镇吉木德村民俗文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及专家论证意见:(略)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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