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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1年食堂外包项目中选人公示

湖北咸宁 全部类型 202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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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16:(略)
公示标题 : (略)2021年食堂外包项目中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1-01-22 16:15:00

(略)2021年食堂外包项目中选人公示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2021年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评选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2021年食堂外包项目

二、中选人信息:(略)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略)

评审地点:(略)招标运营楼四楼406会议室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略)

公示时段:(略)[A1]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略)。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略),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略),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略),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比选代理机构:(略)

2021年01月22日[A2]

待修改

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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