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I(略)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滦县 | >所属行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市(略)
问题1:招标文件中工期规定为13个月,投标函(略),具体工期多少天。
答复:请各投标人将投标函中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及投标函附录中“工期 日历天”自行修改为投标函中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个月)内竣工”及投标(略) 个月”。
问题2:清单中《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材料有数量,编制投标预算时《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的数量是否必须与清单(略)一定调整,尤其是材料表中“措施项目材料费”是根据直接费基数得出,无法与材料表中(略)。
答复:可以不一致,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