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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华**人民政府《**县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华**宜居新城总体规划》、《**县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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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县华**人民政府 地址:**县华** |
联系方式:(略) |
采购代理机构:**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省**市泰山县(区)环山77号 |
联系方式:(略) |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市**县华**人民政府《*(略)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略) |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
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6.5.2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第三章评审办法3.3政策加分3.3.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应打印生产所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小微企业名录》中的查询结果,若该企业未被列入《小微企业名录》或未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则评委会将不予认可。若部分产品、服务来自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在报价单中单独列出所供小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总和以便计算评审优惠,否则不予考虑评审优惠。 |
变更为: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6.5.2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第三章评审办法3.3政策加分3.3.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
五、采购(略): |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