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1 基本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略)华人民**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1.2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2018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须包含云管理平台类或云运维平台类的产品销售、开发或技术服务,单份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33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略):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略)(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略));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1.3 经营情况承诺函:应答人存在经营情况承诺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1.4 联合体:(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