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略)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1-01-23 1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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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略)第50页和第74页 |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略)不含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5%(含工程预付款)时停止支付,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经工程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略),支付质保金的50%;质保期期满后,剩余质保金于十四天内支付(质保期内不计利息)。每笔资金的支付最终根据财政资金实际拨付情况进行支付。 |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预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略)的5%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质保金的50%;质保期期满后,剩余质保金于十四天内支付(质保期内不计利息)。每笔资金的支(略)。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原公告、原(略)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市乐成街道**路16号3-4楼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