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影像科设备维保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略)A-重1中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3,公告主要内容为:****(略)影像科设备维保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略)A-重1中标(成交)公告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所属行业分类:设备,中标商:(略),中标金额:,招标编号:(略),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影像科设备维保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江路(略)号楼3层东侧E座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影像科设备维保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略)
5、明确的请(略)
6、必要的(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1805624403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略)(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略)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略)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