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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小河镇小河街(原汽车站用房)一套商业房产出租公告

安徽池州 全部类型 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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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小河镇小河街(原汽(略))一套商业房产出租公告
标的编号 发布地区 标的类型 标的挂牌价格(底价) 交易情况 公告状态 报名开始日期 公告开始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22FCZZ(略)
**商/办房产(租)
0.9万元
公告中
(略)2021年01月25日
(略)(略)

项目名称

**(略)(原汽车站用房)一套商业房产出租

标的编号

22FCZZ(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年1月2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2月5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略)(**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所在层数

1-3/3层

租赁面积

约90㎡

租赁期限

3年,如原(略),则租赁期自2021年1月1日算起,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算起。

租金支付

方式

按合同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略)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原租赁期已到期,现仍(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不涉及)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2、出租标的通水、电;毛坯。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年期租金评(略).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0年10月31日

评估机构

**天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3年期租金评估价为人民币9,000.00元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略)

单位类型:(略)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略))拟公开出租持有的**县小河镇小河街(原汽车站用房)一套商业房产,现委托**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略)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县小河镇小河街(原汽车站用房)一套商业房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略)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用途及经营业态:

(1)用途:(略)

(2)经营业态: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略)法律、法规等行业。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略)。

2、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本次承(略),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将出租标的按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2)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产权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略)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长江产权交易所**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长江产权交易所**分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确定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略),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略))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略)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略)

1、租金(略),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略)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标的交割

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5个(略),承租方凭**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权证、消防、周边环境、面(略)、**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略),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略),与出租方、**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本次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将出租标的按出租标的原(略)全知悉,且无异议。

4、(略):同意原(略)(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略),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略),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略)。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略):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略):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略),不得利用房(略),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略)。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如有)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出租(略),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略),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略),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略),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略)((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略)全面了解相(略),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5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购(略)(《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略):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分之前,将交易保证(略)(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略),**长江产(略),作为支付**(略)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略)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略)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略)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略)(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略)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略)。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竞租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另行通知

服务费

附件下载

标的照片.rar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略))

技术支持

姚经理((略))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长江产权交易所**分公司(**市池阳路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其他

**县小河镇小河街(原汽车站用房)一套商业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略)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略)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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