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闻纸(2020年第三批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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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新闻纸(2020年第三批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略) | ||
项目名称 | (略)新闻纸(2020年第三批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22(略)00 | ||
最高限价 | 22(略)00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略) | 详见文件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9、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或网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 10、供应商须提供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5、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1月26日到2021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略) | ||
方式: | (略): (1)请供应商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 《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并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WORD版本一起打包发送至342970722@qq.com。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3)报名咨询电话:(略)。 供应商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本项目投标文件有偿获取,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略)元/份(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售价: | (略) | ||
四、提交(略) | |||
2021年02月23日14点00分(**时间) | |||
地点: | **市健康路下段357号民航综合楼1栋1单元3楼1号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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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皓;联系电话:(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电话: | (略) |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