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字号 |
泰行审批(**)〔(略)0013号 |
关于(略)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25 11: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 2021年1月2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
行政复议与行(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略),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邹为斌
传真:(略) Email:TZ(略)@163.com
通讯地址:**市长安中路13-1号(市行(略) 一楼大厅8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批复)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斯贝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电线电缆生产项目(不含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金属(略)(无熔化熔炼工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泰行审批(**)〔(略)pdf |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略)(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