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略)
质疑答复
供应商名称:(略)
地址:**县越城镇(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甲卡阿牛 联系电话:(略)
法定代表人:甲卡阿牛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略)
(略)因认为**县古学乡古学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5133382020000366)的磋商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 01月20日向我(单位)邮寄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21年 01月21日09:35收到贵公司邮寄的书面质疑并于2021年01月21日09:35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1、质疑事项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意擅自修改范本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设置,不按照(略)。
(1)报价未(略)。故意降低价格在总分中的比列。价格是评审因素中为数不多的不需要经过专家评审的评分因素。
(2)施工组织设计也未按照范本建设设置。故意(略)。范本建议是30分左右,该项目设置为42分,这右的也未免太多了点吧!
(3)“扶持少(略).5分
(4)响应文件规范性提高了1分!
二、质疑答复:
事实依据:现根据(略),做出如下回复:
1、根据财库〔(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该项目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采用川财采[(略)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第一版》(样表一)的评审因素(6个)和评分标准设置,不属于随意擅自修改范本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设置。故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1)根据财库〔(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由于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要求高,涉及多专业配合问题,所以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因素较报价评分因素而言,所占比重应该提高,而报价评分因素所占比重就该降低。本项目只是对范本评审分值中“建议分值”作了调整,而建议分值“左右”没有区间,故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2)根据财库〔(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蔬菜大棚建设牵涉多专业配合问题,包括钢结构、机电安装、灌溉、排涝、园区系统布局、道路、大棚的土壤、蓄水池及管道架设等,技术复杂,要求高,涉及的施工组织方案的技术要求高于其他单项工程项目,所占比重高,所以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值。本项目只是对范本评审分值中“建议分值”作了调整,而建议分值“左右”没有区间,故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3)根据川财采[2020]67号**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略)。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对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县、乡)的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予适当扶持。)该项分值(略)。该项目《磋商文件》中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设置按范本设置,只是对范本评审分值作了调整。故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4)该项目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采用川财采[2020(略)应文件的规范(略),该项目评审因素中响应文件的规范性分值为2分。范本评分表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擅自修改本范本规定的评审(略)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设置按范本设置,只是对范本评审分值作了调整。故该项质疑(略)。
法律依据:(略)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招标提出的宝贵意见。如果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本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代理机构:(略)
202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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