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性、及时性、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法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略)为本次项目的服务单位。
二、拟定供用商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公管〔2016〕37号)及《(略)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采〔2018〕42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六、附件
1、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