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
2021-01-27 23:(略)
转让底价: (略)
- 项目编号: GR2021GD(略)
- 保证金: 300,000.00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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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略)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略),给交易相(略),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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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略)”(略) 转让底价(万元)(略) 挂牌日期 2021-0(略) 挂牌截止日期2021-02-08 资产概述 详见(略)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拟进行拍卖其名下的"(略)"(略)的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粤深融资评字(2020)第 090656号)。 其它(略) 标的状态 报废 其他说明 船名:(略)
IMO编号:(略)
船舶登记号:(略)
船籍港:(略)
船舶种类:(略)
船体材料:(略)
建成日期:(略)
造船地点及造船厂:(略)
总长:(略)
型宽:(略)
型深:(略)
总吨:(略)
净吨:(略)
主机种类:(略)
主机功率:(略)
推进器种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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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1-27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略)周期,最多(略)(4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按现状交易。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略)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拟进行拍卖其名下的"(略)"(略)的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粤深融资评字(2020)第 090656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转让相(略)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30万元。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3.1本项目诚意金、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2(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略)银行(略)中环支行 4.(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5.1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5.2(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户行:(略)银行(略)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略)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转让方对交易标的的质量、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2.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受让,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交易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3.受让方根据转让方通知与转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4.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5.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转让方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署。 6.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7.受让方负责办理资产交接及所有权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因本次资产转让产生的税收与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承担。 9.受让方应充分了解中国船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不会将转让标的用于与法律相抵触的用途。 10、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略)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略)银行(略)中环支行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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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省(略)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秦玲玲 注册资本(万元)1,(略)美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略) (略)D 经营规模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略)省 (略)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2020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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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车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略) 交易(略) http://(略)com.cn;http://(略)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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