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①原(略)(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现更改为:(略)
②原文件第15(略).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现更改为:“30.2质疑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③原文件第15页“30.8.2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现更改为:“30.8.2投标人(略)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招标单位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④原文件第17页“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略)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现更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略)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略)
名称:(略)
地址:(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维扬路106-1号,****国际大厦19F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