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绿色建筑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配套公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28日(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略)
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市绿色建筑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配套公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灯审批[2021] 6号 |
2021.1.28 |
附件:(略)
附件:关于**市绿色建筑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