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先进制造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顺发改行审【2020】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南顺发改行审【2020】311号),招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新建顺仪路长2500米、宽40米,场平面积1750亩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内容。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勘察(略):60日历天;(略):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即一标段:新建顺仪路长2500米、宽40米,场平面积1750亩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内容)的勘察(含本项目一标段全部内容及二标段防洪箱(略)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设计概算、预算等)、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略)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
3.1.1勘察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略)(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具有(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略)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略)
勘察资质单位:近3年(2017年至今)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建(略)
设计资质单位:近3年(2017年至今)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建设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资质单位:近3年(2017年至今)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建设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家数不得超过3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同时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方承担各自的责任及义务;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时00分(**时间,下同)至(略)时30分登录**建设网(http://(略)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联系电话:(略))。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1月22 日09 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略)(**省)、**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