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城第二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
https://(略)gov.cn/zwgk/zdlyxxgk/hjbhxxgk/jsxmhjyxpjxx/content/post_(略).html
2021-02-02 16:(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埔环建【2021】1号、2号、3号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时间:2021-02-01 17:00:06?
建设项目环(略)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县县城第二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 |
埔环建【2021】 2号 |
(略)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省**市**县西环路 |
公告期限:(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略),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环境保护局(**分局)或者*(略),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埔环建【2021】2号关于**县县城第二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环保批复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