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柴油空调大客车采购((略)) 更正公告(二) 各投标人: 一、 采购项目名称:(略)柴油空调大客车采购 二、 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恒达巴士公司附楼2单元 联系人:覃颖、陈承源 联系电话:(略) 五、首次公告日期:(略) 六、更正日期:(略) 七、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71页(二)企业规模生产能力:投标人所投品牌生产制造商2019年国内大、中型柴油客车(不含城市客车)的销量证明。综合比较各有效投标人大、中型客车2019年销量:10000台及以上的得6分;8000台(不含)至10000(不含(略)含8000台)的得4分;5000台以下(含5000台)的得3分。 现变更为:(二)企业规模生产能力:投标人所投品牌生产制造商2019年国内大、中型客车的销量证明。综合比较各有效投标人大、中型客车2019年销量:10000台及以上的得6分;8000台(不含)至10000(不含(略))得5分;500(略)(含8000台)的得4分;5000台以下(含5000台)的得3分。 2、第75页一、说明第(二)点:制订 合同基本条款 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现变更为:制订 合同基本条款 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他部分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